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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敬来了。
不是悄悄来的,是光明正大来的。他坐着一辆青布马车,车辕上挂着知州府的灯笼,灯笼上写着一个「方」字。马车后面跟着四个骑马的家丁,穿青衣,束腰带,腰带上挂着刀。
马车停在村口,方敬从车上下来。他四十出头,瘦高,穿一件青色长衫,腰间系着一条玉带。他的脸很长,下巴尖,眼睛细,看人时眼珠不动,像在打量一件货物。
赵里正带着几个老人迎上去。
「方先生。」赵里正拱手,「有失远迎。」
「赵里正。」方敬还了一礼,声音很清,像瓷器相碰,「不必多礼。方某今日来,是奉知州大人之命,查看青石村的水利工程。」
「水利工程。」赵里正说,「青石村没有什么水利工程,只有一口老井,几条旧渠。」
「旧渠?」方敬的嘴角往上挑了一下,「赵里正说的是暗泉渠吧。暗泉渠是前朝遗留下来的水利设施,归属水利司管辖。青石村在暗泉渠下游私挖竖井,恐怕不合规矩。」
赵里正的脸色变了。
私挖竖井。这四个字,说轻了是违规,说重了是窃水。在古代,窃水是重罪,可以判流放。
「方先生,」赵里正说,「青石村挖的竖井,是在北山脚下,不在暗泉渠的河道上。井水是从地下渗出来的,不是从暗泉渠里引的。」
「地下之水,与地面之水,本为一体。」方敬说,「北山脚下的地下水,最终也会流入暗泉渠。你们挖井取水,就是分走了暗泉渠的水量。这,就是窃水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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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里正说不出话了。他知道方敬是在强词夺理,但方敬的话在法理上有一套逻辑——地下水与地面水一体,分走地下水就是分走地面水。这套逻辑虽然不是通用的法理,但在某个特定的解释框架下,是可以成立的。
关键是,解释框架掌握在方敬手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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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青禾从人群后面走出来。
她没有上前,只站在人群边缘,声音不大:「方先生。」
方敬看向她。他的眼珠动了一下,从上到下,把沈青禾打量了一遍。
「这位就是沈姑娘吧。」他说,「久仰。青石村的女农师,名声不小。」
「民女不是什么农师。」沈青禾说,「民女只是一个种地的。」
「种地的,」方敬说,「能种出这么大的动静,也是本事。」
他往前走了两步,走到沈青禾面前。他的个子很高,比沈青禾高出一个头,看她时是俯视的。
「沈姑娘,」他说,「方某问你一件事。你在北山脚下挖竖井,可有水利司的批文。」
「没有。」沈青禾说。
「可有知州府的许可。」
「没有。」
「可有县衙的备案。」
「也没有。」
方敬点点头,像是早就知道答案。他从袖子里取出一份文书,展开。
「既然都没有,那就是私挖。」他说,「奉知州大人之命,即日起,青石村北山脚下竖井工程暂停。待水利司勘验之后,再行定夺。」
人群里嗡嗡地响起来。
沈青禾没有说话。她看着方敬手里的文书,文书上盖着知州府的印,红彤彤的,很刺眼。
「方先生,」她说,「民女有一事不明。」
「请讲。」
「水利司的批文,是针对什么规模的水利工程。」
方敬愣了一下:「自然是有一定规模的水利工程。」
「一定规模,」沈青禾说,「是多少。挖一口井,也要批文吗。那青石村的三镇井,挖了二十年了,也没有批文。是不是也要封。」
方敬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。
「三镇井是历史遗留。」他说,「既往不咎。」
「既往不咎。」沈青禾重复了一遍,「那民女的竖井,挖了一个月,算不算既往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