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沈知意,这名字是我妈翻遍了字典起的,意思是希望我事事如意。可惜老天爷大概是个聋子,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心脏病,让我打小就活成了一个瓷娃娃。
五岁那年,隔壁搬来一户人家,大嗓门的阿姨拎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敲我家门,说以后就是邻居了多关照。小男孩从她身后探出脑袋,咧嘴一笑,露出两颗缺了的门牙。
“我叫孙霄尧!以后我罩着你!”
我妈后来跟我说,那天是她第一次看见我主动伸手去够另一个小孩。因为大部分时候,我都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窗边,看着外面的人跑来跑去。我跑不了,稍微快走几步心口就发慌,嘴唇发紫,像个随时要散架的破风箱。但那天我把手里的糖塞给了孙霄尧,他咬了一口说真甜,回头我给你买一箱。
他没买来一箱糖,但他带来了比糖更好的东西——他自己。
从那天起,孙霄尧就成了我生活里唯一的色彩。上学之前他每天准时准点敲我家门,背着我妈偷偷带我去巷口看蚂蚁搬家,我不敢蹲太久,他就搬个小马扎让我坐着,他自己趴地上给我讲解哪只蚂蚁是队长。后来上学了,他放学第一件事就是冲进我房间,把他白天在学校里听到的笑话一股脑全倒给我。他天生嘴皮子利索,学什么都像模像样,十二岁那年模仿电视里的相声演员说了一段《报菜名》,把我笑得差点背过气去。
“知意,以后我去说相声吧,”他盘腿坐在地板上,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,“你就在台下坐着,我专门逗你笑,逗一辈子。”
那时候我不知道一辈子有多长,但我想,如果是一辈子的话,好像也不错。
他真去学了相声。十六岁进了德云社,从最基础的学员做起,每天早上五点起来练功,压腿、练声、背贯口。他师父说这孩子有天赋,嘴上的活儿一点就透。他周末回来,嗓子哑得说不出话,还非要给我表演新学的段子,一边比划一边对口型,滑稽得要命。
我靠在床头看他表演,笑得眼泪都出来了。笑完又开始咳,他吓坏了,手忙脚乱地给我倒水拍背,脸都白了。
“知意你别笑了,我不演了,你别吓我。”
我缓过气来,看他急得眼圈都红了,心里又酸又暖。我伸出手,他立刻把我的手握住,他的手很大,干燥又热乎,和我常年冰凉的手指形成鲜明对比。
“阿尧哥,”我小声喊他,“我身体这么差,你会不会觉得我很麻烦?”
他愣住了,低头看我的表情像是听到了什么荒唐至极的话。好一会儿他才开口,声音比平时低了很多,嗓子因为练功哑得厉害,听起来却格外认真。
“怎么会呢。”他侧过头来看着我的眼睛,嘴角慢慢弯起来,笑得又温柔又小心,“遇到你简直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事。知意,你是我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理由。”
十六岁的孙霄尧,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干净得像山泉水,一眼能望到底。我清清楚楚地看见那水底下,沉着他全部的真心。
双方父母自然是乐见其成的。我爸笑着说这叫青梅竹马、两小无猜,他妈拍着我妈的手说咱们以后就是亲家了。一切都顺理成章,像是被命运安排好了的剧本,每个人都很满意,每个人都很高兴。我那颗不太争气的心脏甚至在那几年也格外安分,医生说我状况稳定,只要注意保养,正常生活不成问题。
他二十二岁那年正式登台,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固定搭档,在小剧场里有了观众缘。虽然不是大红大紫,但师父夸他稳,搭档说他捧哏有灵气,观众也开始记住这个长得精神、笑起来憨厚的小伙子。他请我看他的首场专场演出,我坐在第三排中间的位置,他站在台上光芒万丈,包袱一个接一个地抖,底下笑声快把房顶掀了。我的心脏因为激动跳得有些快,但我顾不上管它,只顾着一个劲儿地鼓掌,手心都拍红了。
散场后他在后台等我,妆还没卸,脸上的油彩花了一片。看见我的第一句话是:“知意,你笑了吗?”
“笑了,”我点头,“从头笑到尾。”
他松了一口气似的笑起来,笑得像个考了满分的孩子。
那天晚上他送我回家,走到楼下的时候忽然停下脚步。我疑惑地回头看他,就看见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,单膝跪了下去。路灯昏黄的光落在他身上,他抬着头看我,脸红到了耳根,嘴唇哆嗦了好几下才说出一句完整的话。
“我爱你,嫁给我好吗?我保证会给你幸福的。”
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躲闪了一下,不敢直视我,但我看见他举着戒指的手在微微发抖。那枚戒指一看就不便宜,应该是他攒了很久的演出费买的。我站在他面前,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上来,模糊了视线里他那张紧张到变形的脸。
“我愿意。”我说。
声音不大,但足够坚定。
他猛地抬起头,眼眶也红了,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消息。他把戒指戴在我手指上的时候手还在抖,戴了好几次才对上。然后他站起来,小心翼翼地抱住我,力气大得像是要把我揉进骨头里,却又在下一秒立刻松开,紧张地问我有没有不舒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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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笑着摇头,心想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,大概就是在五岁那年把糖塞给了这个傻子。
婚礼办得很简单,两家人坐在一起吃了顿饭,他在德云社的师兄弟们来了一桌,他搭档当的司仪,说了一堆荤素不忌的段子,把他妈气得要打人。他全程牵着我的手,时不时低头问我累不累,热不热,要不要休息。师兄弟们起哄让他亲一个,他红着脸瞪回去,说什么呢,我们这是正经婚礼。
新婚那段时间,他每天演出完就往家赶,不管多晚都要回来。偶尔有外地的演出推不掉,也一定一天三个电话,早中晚各一个,比闹钟还准时。他说他必须听到我的声音才能安心,不然总觉得心里缺了一块。我笑他矫情,他却认真地说这不是矫情,这是命。
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。
可是没有。
结婚一年零三个月的时候,他开始变了。
变化是一点一点来的,像秋天的树叶,你注意不到它是从哪一天开始变黄的,等你发现的时候,满树都已经是枯叶了。最初是他演出的场次变多了,回来得越来越晚。他的相声风格在转型,从传统活转向更年轻化的创作,场子反响不错,搭档也说找到了新方向。我替他高兴,哪怕自己一个人对着满桌子凉掉的饭菜,也觉得没什么。他是在为我们这个家努力,我得懂事。
后来他开始偶尔不回来。打电话过去,不是在改本子就是在应酬,声音里带着我不熟悉的疲惫和敷衍。再后来,偶尔变成了经常,经常变成了常态。
他回家的时候身上开始出现酒味,有时候是烟味。孙霄尧以前不抽烟,也不怎么喝酒,他说相声演员靠嗓子吃饭,这些东西碰不得。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这些讲究好像都不重要了。
那天晚上他又是一身酒气地回来,进门的时候踉跄了一下,扶着鞋柜才站稳。我从沙发上站起来,看着他解外套的动作,月光从窗户照进来,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他白衬衫领口上印着一个浅淡的唇印。
不是我的色号。
我站在那里,觉得心脏像是被人猛地攥住了,疼得我几乎喘不上气。但我还是努力稳住了声音,我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歇斯底里的疯女人。
“萧淮,你说过会对我好的。”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抖,“你身上的香水味又是怎么回事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