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群人涌了进来,穿着统一的制服,领头的几个人胸口别着学生会的工作牌。
“怎么回事?有人举报这边打架斗殴。”
领头的男生个子挺高,戴着金边眼镜,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。
叶风认出了这个男生。
这人叫郑明宇,也是大三,商学院金融系的,还是学生会的副主席。
听说家境不错,家里开了几家连锁超市,长得也还行,在学校里算是那种走到哪儿都有人认识的风云人物。
更重要的是,叶风记得这个人追过姜璃。
那是上星期的事情,郑明宇在图书馆堵过姜璃好几次,送花送奶茶送礼物,被姜璃一一退了回去。
后来这家伙还不死心。
一天晚自习下课后,姜璃刚出教学楼,就看到很多人。
郑明宇用许多玫瑰摆了一个很大的心形,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个小音箱,站在跑道边拿着话筒表白,声音透过音箱传出去老远。
“姜璃,我喜欢你,做我女朋友好吗?”
他的眼神表现的深情款款,在其他人眼中就像白马王子一样。
围观的人不少,有人起哄,有人拍视频。
许多女生尖叫,甚至羡慕姜璃。
还有许多人起哄。
“在一起,在一起……”
那些人才不管什么校花不校花,不管他有没有男友,就是一顿吃瓜一顿看戏凑热闹。
姜璃站在人群中间,表情很平静,那些周围恶心吵闹的声音被他硬压住。
等他说完了,姜璃只回了一句:“我有男朋友了。”转身就走了。
当时郑明宇的脸色很难看,眼神冰冷的走了。
当然,郑明宇堵姜璃这事是当时叶风并不知道,因为上星期自己被学校派去参加清华交流会,后来回来了听李浩然说的。
李浩然说,当时郑明宇的脸色特别难看,嘴角抽了好几下,话筒举在半空,放下来也不是,继续举着也不是。
围观的人散了之后,他在操场上站了很久,最后把那些玫瑰花瓣踩了几脚,将音箱一脚踢翻了。